中山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高校之一。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办好软件学院的精神,适应广东省软件产业的迅速发展,培养高层次软件工程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2]9号、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高[2001]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招收已报考各重点大学并参加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我校攻读“软件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Software Engineering)。
一、 招生的工程领域
工程领域名称:软件工程
二、学习年限、培养与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 实行学分制,共修40学分。学习方式为非脱产。学制一般为3年。也可申请脱产方式,学制为二年。
课程设置: 英语、现代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嵌入式软件技术、现代通信技术、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程序理论基础、CMM、软件项目管理、软件需求分析与系统设计、面向对象技术与方法、信息工程监理、IT审记、软件工程案例分析、学位论文等,共40个学分。 (注:部分为选修课程)
学位授予: 按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软件工程”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但不颁发毕业证书。
三. 报名:(报名对象)
1、本科毕业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中山大学2005年“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体系结构”、“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无线电物理”、“电路与系统”、“计算数学”、“应用数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
2、 参加其他重点大学2005年“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体系结构”、“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
3、 上述考生四门考试成绩总分不低于270分,其中英语、政治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不低于60分。
四.报名时间:2004年4月15日至 200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