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班:2006年5月—2008年3月 (每年2-3次;每次10天左右)
学习方式:自学与面授相结合。(授课地点:我校院内)
七、颁发证书:
1.通过考试考核后,由我校研究生院颁发社会学专业钢印结业证书,注明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
2.获得学士学位且欲申请学位者的学员可按我校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法学硕士)。具体详看下解。
八、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88579701转810/811 传 真:88579522
银行汇款: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紫竹院分理处
(晚)010-86399726
户 名:中国人民大学
联 系 人:黄老师
E-mail:hbmouth@sohu.com
帐 号:0200007609026400244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