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工程研究生进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5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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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全部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一年内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向校学位办提出答辩申请。
5、 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必须进行论文答辩,按规定程序经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以研究生院的正式文件为准。详情可参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
http://www.cdgdc.edu.cn;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pgs.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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