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民商法学(代码:030105)、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方向(代码:030106)、经济法学(代码:030107)、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代码:030108);
刑事司法学院
招生专业:刑法学(代码:030104)、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代码:030106)、
国际法学院
招生专业:国际法学(代码:03010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招生专业:政治学理论(代码:030201)。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审查
1、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法学教学工作满2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自行下载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推荐意见的“资格审查表”,到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学位办[2005]36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法学理论、刑法学、诉讼法学专业不接收本校教师报考;以上各招生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得超出30人。
2、资格审查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按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参加复试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⑴考生自行下载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及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
⑵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四、报名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5]36号文件规定,今年全国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先于7月10日前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4.html)查询公布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上报名开通与截止的时间。预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7月中、下旬安排网上报名事宜。报考者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有关考区网上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按规定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然后在规定现场报名时间7月28日—31日,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