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申请学位须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 报名条件
1. 大学本科毕业在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以上(2000年7月前获学士学位)。
2. 在申请学位前应有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两项科研成果(含学术论文、专著、鉴定项目、专利、获奖项目等)。
二. 报名手续:
1. 交验证件: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两项科研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验证合格后,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同时交纳报名费100元(校内人员50元);
3. 填表:下载并填写《天津工业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后,交回研究生招办;
4. 交费:持研招办的交费通知单,到校财务交纳培养费(先缴纳课程学习费--本校教工3000元,校外6000元);
5. 发放学习通知书:持交费收据复印件到研招办领取《同意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习通知书》;
6. 选课:持学习通知书到吴玉平老师处选修下一学期课。(6.23-7.2)
三 . 其他注意事项:
1. 在职申请学位的费用由课程学习费、课题费、论文答辩费三部分组成:课程学习费6000元,课题费6000元,论文答辩费1500元,全部费用共13500元,可以一次交清,也可以先交课程费,其余学费在课题开始前及做论文以前交齐。中途转学或退学所交费用一律不退。
2. 经资格审查合格,已经在我校就读的在职申请学位的人员于每年的6月25-30日和12月19-25日到研究生部办理下一学期的选课手续,并于开课前到任课教师处报道。申请人提出的考试科目必须与学校开课的名称一致。
所学科目必须与在校研究生同时同卷考试,否则所考成绩无效。课程有效期为四年。选课应参照申请学位专业的
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考试成绩和试卷在考试后两周内交研究生办公室存档,其成绩在申请学位时有效。
3. 在职研究生第一外国语的课程考试需要参加全国统考,统考的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份第一周的周末。部分专业还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份第一周的周末。
4. 在职人员需按规定在四年内修满3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