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除因其它院校没有我校招生专业,或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本校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020101 政治经济学 30
020204 金融学 30
020201 国民经济学 30
020203 财政学 30
120201 会计学 30
三、考试科目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我校在复试期间单独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具体安排于考试前在我校网站主页或研究生部主页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各占75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政治经济学经济学(75分)(政治经济学30分,西方经济学45分)政治经济学(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