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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关于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6-07-04 23:4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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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四年六月二日)  

         

为了进一步做好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确保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1、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思想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要以培养方案为依据,为大中型企业正规、系统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原则 

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要紧密结合企业技术改革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具有我校特点的工程硕士教育体系;要符合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规律,同时突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要强调提高综合素质和工程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企业服务的敬业精神。 

3、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目标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必须坚持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达到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领域该语种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录取工作 

1、招收对象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突出,符合国家当年招生文件中有关招收对象的规定。 

  2、报名办法 

(1)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通过我校的资格审查后,即可在规定的日期内,报名参加入学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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