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在北京市举办《区域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报名及开学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4年 6月18日起,额满为止。
2004年9月开学。上课地点:北京大学
三、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于名额有限持有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者优先。
2、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资格确认并交纳相关费用。
四、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教学方法及考试
1、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
2、考试方式: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规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和十月的第四周)组织题库式闭卷笔试。如因学员本人原因缓考或补考,需另交考试费。
六、课程设置
①经济增长与发展 ②区域经济学
③战略管理 ④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