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04年12月18日上午8:30开始各院(系)组织笔试,请各院(系)提前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并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监考,并做好监考记录。
7、笔试结束后各院(系)组织面试,面试时各院(系)应安排专人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面试内容应含有工程管理和工程实践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还要含有对考生的工程实践经验、潜质、沟通和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面试工作应在12月19日下午17:00前结束。请考生按各院(系)的安排准时参加综合测试。
8、考试结束后,请各院(系)自行组织阅卷工作,并填写好每个考生的“登记表”,综合测试小组成员签字,院(系)盖章,于12月22日下午17:00之前,将专业课试卷、考场记录表、“登记表”、面试记录统一交到研究生教育发展办公室。
三、录取工作安排
1、学校根据第一阶段考试(GCT)成绩及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2、2005年3、4月份将由各院(系)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