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课程设置
1、工程硕士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类,学位课程都是必修课程,非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三类。
2、学位课程是指获得硕士学位必须掌握的最基本的主要课程。学位课程共设六门,一般按工程领域设置,要有专业特色。其中,第一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为全校公共学位课程,各专业按工程领域设置至少四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为保证培养质量,学位课程必须经过考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75分为合格分。
3、工程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基本标准为修满32个学分,各工程领域可在此基础上确定不低于基本标准的学分要求。修学的课程和学分如下:
(1)学位课程: 至少 18学分
① 政治理论 3学分
② 外国语 4学分
③ 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不少于 3门) 至少 11学分
(2)必修课: 至少 8学分
① 专业类课程(不少于 3门) 至少7学分
② 文献选读 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