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在北京举办金融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金融学前沿理论、熟悉金融、保险、投资实务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在金融学理论方面的厚实功底,突出强调学员在银行与投资等领域的专业技能。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3、报名时间为2004年6月13日至7月30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大法学楼5434室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1)微观经济学 (7)跨国公司金融
(2)宏观经济学 (8)投资银行学
(3)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9)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