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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03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课考试科目及要求

发布时间:2006-07-04 23:3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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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学类

1、音乐学基础理论(两部分内容)

1)音乐作品听辨(25分):含西方音乐作品、中国古代、近现代音乐作品、中国传统音乐。

2)笔答题(130分):含西方音乐史(35分)、中国音乐史(35分)、中国传统音乐(35分)、音乐美学或世界民族音乐内容(二选一,25分)。

2、论文写作(100分)。当堂进行有关音乐问题的命题论文写作。

3、口试(100分)。内容涉及所考专业方面的相关问题。

4、音乐基础理论:和声、作品分析

5、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所写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  

作曲类

1、主科。

2、音乐基础:作曲、现代电子音乐作曲方向考作品分析、配器;

         电子音乐技术研究方向考和声、作品分析;

         视唱练耳方向考和声、复调;

             和声方向考作品分析、复调;

             作品分析方向考和声、作曲。

3、中、西音乐史。

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创作的作品二至三件(其中包括一首相当于单乐章交响诗或序曲规模的管弦乐作品,作品最好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钢琴缩谱录音)。

报考作曲技术理论方向(和声、作品分析、电子音乐技术研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所写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

报考现代电子音乐作曲方向要求对电子音乐有一定基础,提交作品的要求与作曲方向相同,最好有电子音乐作品。

指挥

1、主科。2、音乐基础理论(和声、作品分析,与配器方向同卷)。3、中、西音乐史。4、合唱改编(仅限合唱指挥)。

报名时需寄交报考曲目及其钢琴改编谱(如本院已有现成乐谱可免交)。考指挥时指挥两架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并加试总谱阅读能力。

钢琴

1、主科。2、音乐基础理论(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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