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农村教师培养和补充机制,提高农村师资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新时期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创新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办法;也是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重要途径;对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师范(师资)、学生、人事、学位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证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报名、推荐、录取、培养等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加强管理和检查。
该项计划在招生单位国家计划中单列,推荐免试名额单列,不得挪用,未使用的名额作废。
请你们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县农村学校师资补充的需求,提出本地区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详见附件二:2006年为农村学校培养教育硕士师资计划建议表),于2006年3月17日前以传真方式报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联系人:陈武;电话:010-66097953;传真:010-66096373)和高校学生司(联系人:李强;电话:010-66096705;传真:010-66096705)。
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