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型炭素材料的基础与应用研究;;
3、高效分选设备的研制与工业应用;
4、有机功能材料的研制;
5、表面活性剂合成及应用性能研究;
6、纳米粉体制备及应用;
7、色谱分离;
8、电化学
9、化学计量学方法;
10、择形吸附分离;
五、课程设置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所修总学分应不低于32学分(一般16学时为1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6学分。课程设置框架由必修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
1、 必修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组成。
2、 选修课程:根据相应的研究方向选取有关的专业课。
3 、必修环节:论文工作(包括开题报告和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及参加学术活动。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和参加学术活动各为1学分。
1、 论文选题
工程硕士论文选题可以是生产实践中具有应用价值的工艺研究、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开发等具有工程应用型选题,也可以是具有明确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类型选题。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硕士研究生正式进行硕士论文工作之前的必要环节。学生应在学校导师或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文献调研,在掌握国内外有关所选研究课题工作的基础上,按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专家组审查合格后,交学院存档,开题报告汇总表由学院报研究生部。并将开题报告学分计入研究生成绩单中。
3、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结合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论文选题和学术活动情况进行质量考核及检查。中期考核一般在工程硕士研究生学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课程,并在开题报告上交4~6个月后进行。中期考核结果学院存档,中期考核总结报研究生部。
4、学位论文要求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工程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所选课题工作。论文工作阶段时间应不少于1年。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其它与此相关的内容和要求可以参照《鞍山科技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