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在职人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在北京举办环境工程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在职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培养方向及目标
1、培养具有扎实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掌握环境系统理论、熟悉环境工程技术的专业人才。
2、帮助学员建立在环境工程与环境管理的厚实功底,特别着重很强的环境工程与管理技能。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到我院(系)索取招生简章,咨询有关问题,进行报名登记。
2、报名时间为2004年4月21日至8月30日。
四、资格审查及确认
1、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①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北京大学老地学楼108室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五、业务考核及录取
1、我院(系)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方式为综合口试,考核科目为综合考试。考核时间为8月30日。
2、根据考核成绩,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3、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1、必修课(8门,共24学分):
(1) 水处理理论与技术 (5)环境化学基础
(2)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题 (6)环境风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