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的内容:考核论文工作的阶段研究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参加学术交流的情况;
3)考核小组组成:由校方导师所在系组成专门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一般由五名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技术人员组成,其中除导师本人外,必须有已经指导过硕士生的导师;
4)考核方式:由工程硕士生向考核小组提交正式上交的《中期研究报告》,并向考评小组作中期报告和参加学术交流的情况,时间为20分钟,考评小组成员和其他列席人员均可对其中期报告和参加学术交流的情况进行提问,中期报告者应予回答。考评小组根据其书面质量、报告质量和回答问题情况,填写考评意见和成绩;
5)考核结果处理:中期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进入论文工作,并可以在6个月以后申请答辩。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断培养。中断培养的工程硕士生,课程学习合格者由研究生部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证书。中期考核工作完成后,将《中期研究报告》和有关表格交学院存档,中期考核工作总结由学院报研究生部。
4、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和论文审核,认为已经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可以参照《鞍山科技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申请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通过学院和学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