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数学)参考性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06-07-04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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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代数学概览 3学分
5、中学数学教学研究 3学分
(三)专业选修课(至少选10学分)
1、课程论 3学分
2、中外教育史 3学分
3、学习理论 3学分
4、德育原理 3学分
5、班级社会学 2学分
6、教育评价与测量。 2学分
7、微机与数学教学、 2学分
8、数学史 3学分
9、数学哲学 3学分
10、数学问题研究 3学分
11、心理咨询 2学分
12、教育心理学研究 3学分
六、教学方式
以课程学习为主,采取面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咨询辅导;加强实践环节,安排数学教学实践活动。成立导师组,负责指导某一研究方向的研究生。
七、学位论文工作及学位授予
学员修满学分后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一)应结合学位论文撰写开展研究性实践工作,研究性实践在学员原单位进行,学员实践结束时,应提交两份教案及相关的教学评价。实践评分由接受学员实践单位的领导与专业教师综合评定。
(二)学位论文选题以研究中学数学教学中的重点实际问题为主,学位论文的评审至少有一位从事中学教学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数学教师参加。
(三)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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