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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教学.数学)参考性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06-07-04 23: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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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与培养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从事较高水平中学数学教学的骨干教师。 

此类人才的基本规格如下:

(一)热爱教师职业和数学教学工作,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与研究,事业心、责任感强。

(二)文化基础与数学专业基础好,具有较高的教育学和教学论的素养,在数学教学方面视野开阔、现代意识强,能胜任教学业务骨干的任务,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能力。

(三)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四)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

(一)招生对象 

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三年以上中学数学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的中学数学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招生采取计划内委托和定向培养与单位自筹经费培养相结合的办法,

(二)入学考试

1、入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采取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或有关单位单独考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高等数学基础、教育学(含数学教学法)、教育心理学。

3、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教育硕士学位工作,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脱产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其中一年半在校学习课程,修满课程学分;最后半年回原单位结合工作撰写学位论文)。

在职攻读学位者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最少不得少于三年(含撰写学位论文)。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四、研究方向 

中学数学教学

五、课程设置 

按一年半时间安排课程学习。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三大门类,总学分39分。

(一)学位课程(15学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 3学分

2、教育学原理 3学分

3、教学论 3学分、

4、现代数学与中学数学 3学分

5、外语 3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程(14学分)

1、教育研究方法 3学分

2、计算机操作与应用 2学分

3、数学教学基本理论 3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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