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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参考性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06-07-04 23: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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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课程(15分)

1、马克思主义理论 3学分

2、教育学原理 3学分

3、教育管理学 3学分

4、心理学基础 3学分

5、外语 3学分

(二)专业必修课程(15学分)

1、教育行政管理 3学分

2、教育统计与测量 3学分

3、教育管理心理学 2学分

4、教育组织行为学 2学分

5、课程论 2学分

6、计算机操作与应用 3学分

(三)选修课程(至少选3门。8学分)

1、教育哲学 3学分

2、教育经济学 3学分

3、教育社会学 3学分

4、教育法学 2学分

5、教育评价的理论与技术 2学分

6、教育预测与规划 2学分

7、管理决策理论与技术 3学分

8、教育管理史 2学分

9、基础教育督导 2学分

10、微机应用软件 3学分

11、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3学分

12、教育未来学与发展战略 3学分

13、比较教育 3学分

六、教学方式 

  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面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强调学生自学,组织咨询辅导;加强实践环节,安排教育管理实践活动。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至少完成两篇实践调查。成立导师组,负责指导某一研究方向的研究生。

七、学位论文工作及学位授予 

  学员修满学分后方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 

  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我国基础教育管理的实际,研究解决中、小学教育管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论文形式可以基础教育管理的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中、小学教育管理的典型诊断报告。对论文的评价着重于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解决中、小学教育的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答辨通过者,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论文评阅人和答辨委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在基础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小学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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