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位性质和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MED )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于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将逐步成为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任职或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 报名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 3 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 2005 年 7 月 31 日)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生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 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为 3 — 4 年,课程学习采取面授、自学、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和学生自学,加强实践环节,力求使学生掌握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培养学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及科学研究能力。课程考试合格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自治区高教处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名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报名时间以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7 月中、下旬,具体通知可于 7 月 10 日前登陆“学位中心”网址( http://www.cdgdc.edu.cn/zzos.html );现场报名时间为 7 月 28 日至 31 日。登录宁夏教育厅高教处网页或宁夏大学研究生部网页查阅。
五、资格审查
六 、招生名额、 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 招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