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05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4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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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资格审查:⑴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符合教育硕士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硕士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审查所需下列报名材料:①《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报考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的同时,须在报考者照片(近期二吋免冠照片)上加盖公章;需主管部门推荐的,还须请有关主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职称情况证明等。⑵资格审查。我校研究生处于录取前两周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以上材料一并交我校研究生处。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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