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培养方式:凡录取为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到校集中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其它时间以在职兼读和自学等方式学习有关专业课程,并进行教育实践、论文的开题、指导、撰写和答辩等工作。学习年限2至4年,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三、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四、 学费标准:学费总计15000元(不包括教材费和住宿费),其中10000元为课程学习阶段的学费,5000元为学位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费。
五、 入学考试:参加2004年全国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考试时间:2004年10月23日、24日。考试地点:由有关省(市、区)学位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在录取前考核;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同全国联考同时进行。复习备考参考书目等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 考前辅导:为帮助考生备考,我校研究生处将在8月16日至25日期间举办考前辅导班,辅导费每生300元,拟参加辅导班的考生,请于7月30日前到研究生处办理报名手续。
七、 报名方法: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考区指定网站(联考网报时间和网址于7月10日以前在国家学位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www.cdgdc.edu.cn),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间为2004年7月28日至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