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培养高层次的涉外经济法律专业人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开设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拟招60名学员。
一、招生专业与研究方向
(一) 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 (二) 国际贸易法
(三) 国际投资法 (四) 国际金融法
(五) 国际公法 (六) 国际私法
(七) 国际经济组织法 (八) 世界贸易组织(WTO)
二、学制
学制二年。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 司法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二) 外经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大中型企业经理或经营人员;
(三) 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中专技术学校从事教学的青年教师;
(四) 其他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均可报名。
四、报名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讲政治,品行端正,在工作中表现较好的在职人员;
(二) 大学本科毕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三) 大专毕业,经单位推荐者;
(四) 同等学力,有突出成绩者,经单位推荐均可报名。
五、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将本人学历证件、职称证书、成果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寄来,索取研究生课程班报名审查表。该表经所在单位签章后交回,同时交纳报名费30元和免冠半身一寸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