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6-07-04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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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渊源于 1980年创设于世界经济系的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年1月,院系结构调整,原世界经济系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全部调整至经济学系,在经济系设立经济法教研室。1987年,在经济学系开始设立经济法学专业,并于同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1年12月,以经济法教研室的教师和经济法专业的学生为基础,设立经济法学系,下设经济法专业和国际经济法专业。1998年我国高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与此相适应,1998年8 月,经济法学系易名为法学系,并着手筹建法学院。1998年12月,法学院正式成立。
我院现有教师 34人,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17名、讲师10名,行政管理人员3名。其中,2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17位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人,在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4人。
我院现设有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三个法学硕士点,其中,经济法学硕士点,设立于 1998年,1999年开始招生,现已有4届毕业生;宪法行政法学硕士点,2001年设立,2002年开始招生;国际法学硕士点,2003年设立, 2004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100余名。
自 1987年开始法学本科教育,至今已有14届本科毕业生。目前,在校法学专业本科生 658 名。除此之外,每年面向经济、财经、管理类学科招收法学双专业学生 120名,现有360余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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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置
1、学位课程
(1)学科公共课: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马克思主义方法论、法学理论专题、中级宏观经济学、第一外语(英语应用)。
(2)专业公共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专题、民法专题、经济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商法专题、国际私法专题、律师实务(公共选修)。
2、专业方向课程
(1)金融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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