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国家标准,三家企业均无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时产品包装桶上没
有“危险物品包装标志”,没有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没有向使用单位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
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因此,上述企业对龙山人造革厂三分厂“4.7”爆燃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间
接责任。据此,建议江阴市有关部门对江阴市陆桥中心校办溶剂厂吊销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对法人代
表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对江苏省吴江市兴塘化工助剂厂、张家港杨舍化工物资站建议由省
及当地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整改意见
1、江阴市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人造革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明确人造革生产企业的
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必须分开,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涂层生产场所的电器、
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生产设备必须有防静电设施,并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烘箱的排风系统必须符
合工艺安全要求;生产工艺和涂层胶料的选型必须遵循“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的原则;企业必须建立
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江阴市各级政府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干部对全市的人造革生产企业及同类生产企业进行彻底
检查、清理、整顿,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完毕并经检查验收方可允
许生产。
2、控制源头,严格“三同时”审查制度。凡新、改、扩建人造革项目。必须按规定立项审批,领取
营业执照。办理“三同时”设计审查手续,项目建成后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龙山人造革厂必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整改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职工的安全教
育,各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在各项整改工作全面结束,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
收通过后才可恢复生产。
4、周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