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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避免人流交叉。
(6)(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割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 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设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7)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8)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突出物。楼梯间及其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9)首层楼梯间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10)居住建筑内的可燃液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局部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1)敞开楼梯间
敞开楼梯间一般指建筑物室内有墙体等维护构件构成的无封闭防烟功能,且与其他使用空间直接相通的楼梯间。敞开楼梯间应符合下述要求:
(1)房间门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
(2)当低层建筑的层数不超过4层时,楼梯间的首层对外出口可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3)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其他房间的门不应开向楼梯间。
(4)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cm。
2)封闭楼梯间
指设有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及外开门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一般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物有:
(1)汽车库中人员疏散用的室内楼梯。
(2)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高层库房的疏散楼梯。
(3)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 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11层及11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12层以上及18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
(4)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和超过五层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包括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设置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下述防烟楼梯间的设置。
(2)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应设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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