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建筑工程 >> 安全师 >> 安全师指导 >>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技术》课堂笔记-第七讲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安全生产技术》课堂笔记-第七讲

发布时间:2006-07-04 17:11     点击:
分页:[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一、  大纲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火灾基本概念和火灾防治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对各类火灾发生的特点、发展规律及危害性的掌握程度;

二、重点、难点:

1.了解点火源的概念及其分类;

2.掌握控制化学点火源、电点火源、机械点火源等引起火灾的方法。

3.熟悉建筑的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通道、出口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

4.熟悉建筑的防火防烟分区及分割;

5.掌握典型行业、特定场所、大型复杂的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的防治基本原则与关键技术措施,火灾时人员的逃生方法和救援技术。

6.了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工作原理、设置范围;

7.熟悉各种灭火系统;

8.掌握水灭火、泡沫灭火、气体灭火等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

二、点火源及其控制

(一)点火源的概念及其分类

点火源是指能够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这种能量既可以是热能、光能、电能、化学能,也可以是机械能。根据点火源产生能量的来源不同,点火源可分为火焰、火星、高热物体、电火花、静电火花、撞击、摩擦化学反应热、光线聚焦等。

(二)控制火源引起火灾的方法

1.化学点火源引起火灾成因

主要分为两种:

1)化学自热着火

化学自热着火是指在常温常压下,可燃物不需要外界加热,而是依靠特定条件下自身的反应放出的热量着火。这里讲的特定条件包括:与水作用、与空气作用、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相互作用等。对其控制应当结合以下特点:

(1)与水作用化学自热着火。遇水反应发生自热着火的物质主要有活泼金属、金属氢化物、金属磷化物、金属碳化物、金属粉末等。其特点是:与水反应放出氢气、磷化氢、甲烷、乙炔等可燃气体和大量的化学反应热。可燃气体在局部的高温环境中与空气中的氧作用,引起燃烧。

(2)与空气接触化学自热着火。黄磷、烷基铝、有机过氧化物等物质,能与空气中的氧发生化学反应而着火。

(3)相互接触化学自热着火。相互接触化学自热着火的物质,一般情况下一种是强氧化剂,另一种是强还原剂,混合后由于强烈的氧化还原反应而自热着火。例如乙炔与氯气混合、甘油遇高锰酸钾、甲醇遇氧化钠、松节油遇浓硫酸,均可立即发生自燃着火。
分页:[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