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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间安全通道要求
通行汽车,宽度>3 m;通行电瓶车、铲车,宽度>1.8 m;通行手推车、三轮车,宽度>1.5 m;一般人行通道,宽度>l m。
3.通道的一般要求
通道标记应醒目,画出边沿标记。转弯处不能形成直角。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三)设备布局
车间生产设备设施的摆放,相互之间的距离,与墙、柱的距离,操作者的空间,高处运输线的防护罩网,与操作人员的安全都有很大关系。如果设备布局不合理或错误,操作者空间窄小,当工件、材料等飞出时,容易造成人员的伤害,造成意外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大、中、小设备划分规定
(1)按设备管理条例规定。将设备分为大、中、小型3类。
(2)特异或非标准设备按外形最大尺寸分类:大型,长>12 m;中型长6~12m;小型,长<6m。
2.大、中、小型设备间距和操作空间的规定
(1)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2 m,中型≥l m,小型≥0.7 m。大、小设备间距按最大的尺寸要求计算。如果在设备之间有操作工位,则计算时应将操作空间与设备间距一并计算。若大、小设备同时存在时,大、小设备间距按大的尺寸要求计算。
(2)设备与墙、柱距离(以活动机件的最大范围计算):大型≥0.9 m,中型≥0.8 m,小型≥0. 7 m。在墙、柱与设备间有人操作的,应满足设备与墙、柱间和操作空间的最大距离要求。
(3)高于2 m的运输线应有牢固的防罩(网),网格大小应能防止所输送物件坠落至地面;对低于2 m的运输线的起落段两侧应加设护栏,栏高1.05m。
(四)物料堆放
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不当,不仅妨碍操作,而且引起设备损坏和工伤事故。为此,应该做到:
(1)生产场所要划分毛坯区,成品、半成品区,工位器具区,废物垃圾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操作顺序摆放整齐且稳固,一般摆放方位与墙或机床轴线平行,尽量堆垛成正方形。
(2)生产场所的工位器具、工具、模具、夹具要放在指定的部位,安全稳妥,防止坠落和倒塌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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