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四、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在我国,有无重大危险源应参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进行识别。
三、安全评价单元的划分
五、评价单元划分
(一)评价单元定义
评价单元就是在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的有限、确定范围进行评价的单元。
(二)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划分评价单元是为评价目标和评价方法服务的,要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准确性。评价单元一般以生产工艺、工艺装置、物料的特点和特征与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分布有机结合进行划分,还可以按评价的需要将一个评价单元再划分为若干子评价单元或更细致的单元。由于至今尚无一个明确通用的“规则”来规范单元的划分方法,因此会出现不同的评价人员对同一个评价对象划分出不同的评价单元的现象。由于评价目标不同、各评价方法均有自身特点,只要达到评价的目的,评价单元划分并不要求绝对一致。
常用的评价单元划分原则和方法:
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评价单元
(1)对工艺方案、总体布置及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对系统影响等综合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宜将整个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2)将具有共性危险因素、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为一个单元。如按危险因素类别各划归一个单元,再按工艺、物料、作业特点(即其潜在危险因素不同)划分成子单元分别评价。进行安全评价时,宜按有害因素(有害作业)的类别划分评价单元。
2.以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评价单元
(1)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
(2)按布置的相对独立性划分。
(3)按工艺条件划分。
分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