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混凝土油罐先天不足,固有缺陷不易整改。该油库4#、5#混凝土油罐建于1973年。当时我国缺乏钢材,是在战备思想指导下,边设计、边施工、边投产的产物。一方面,这种油罐在结构上存在着固有缺陷。另一方面油罐建设因陋就简,忽视消防安全和防雷避雷设计,安全系数低,极易遭受雷击。1985年7月40油罐即遭到雷击起火。后虽采取了避雷措施,但仍不符合安全要求。
(3)消防设计错误,设施落后,力量不足.管理不严。这次事故发生时,消防队员及时赶到现场,但装设在油罐顶上的消防设施由于平时没有检查维护而不能使用,贻误战机。
(4)油库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自1975年以来,该库已经发生雷击、跑油、着火事故多起,都未引起重视;原石油部1988年3月5日下发的《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直到事故发生时还压在黄岛油库上级主管单位胜利输油公司安全科处,对职工要求不严格,劳动纪律松弛,违纪现象对有发生……,这些也都构成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