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这一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它要求所有工程都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安全设施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无论何种原因,凡属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工调整方案,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要加强施工全过程控制。
?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安全设施设计和技术标准精心施工并应当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素。实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要对其分包的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建设项目竣工技人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 可见,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不能仅仅听命于建设单位,不能为了承包工程项目而迎合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而是应当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不折不扣地进行施工。此案中,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承包权,视法律规定的义务于不顾,擅自违反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因而对尾矿库的工程质量问题负有重要法律责任。同时,验收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质量进行验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投资者为了自身利益,忽视安全问题,直接决策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盐,依法也应当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