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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法规讲义10

发布时间:2006-07-04 16:11     点击:
考试内容 八、建设工程信息管理 了解:数据、信息的基本概念;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信息。 熟悉:建设工程信息收集;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的概念与特征;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 掌握: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建设工程监理表格体系和主要文件档案。 1、  数据、信息的基本概念     (一)数据       数据是客观实体属性的反映,是一组表示数量、行为和目标,可以记录下来加以鉴别的符号。    数据,首先是客观实体属性的反映,客观实体通过各个角度的属性的描述,反映其与其他实体的区别。     数据有多种形态,我们这里所提到的数据是广义的数据概念,包括文字、数值、语言、图表、图形、颜色等多种形态。今天我们的计算机对此类数据都可以加以处理,     (二)信息     信息和数据是不可分割的。信息来源于数据,又高于数据,信息是数据的灵魂,数据是信息的载体。     信息是对数据的解释,反映了事物(事件)的客观规律,为使用者提供决策和管理所需要的依据。     (三)信息的时态     信息有三个时态:信息的过去时是知识,现代时是数据,将来时是情报。     信息具有下列特点:     1.真实性       2.系统性       3.时效性        4.不完全性       5.层次性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信息 (一)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构成     1.文字图形信息       2.语言信息           3.新技术信息         (二)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分类原则和方法     1.信息分类的原则     (1)稳定性     (2)兼容性        (3)可扩展性        (4)逻辑性原则     (5)综合实用性     2.项目信息分类基本方法     (1)线分类法     (2)面分类法     (三)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分类        1.按照建设工程的目标划分     (1)投资控制信息     投资控制信息是指与投资控制直接有关的信息。如各种估算指标、类似工程造价、物价指数等。     (2)质量控制信息     指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有关的信息,如国家有关的质量法规、政策及质量标准、项目建设标准;质量目标体系和质量目标的分解;质量控制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的工作制度等。     (3)进度控制信息     指与进度相关的信息,如施工定额;项目总进度计划、进度目标分解、项目年度计划、工程总网络计划和子网络计划等。     (4)合同管理信息     指建设工程相关的各种合同信息,如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物资设备供应合同等。        2.按照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的来源划分     (1)项目内部信息     (2)项目外部信息     3.按照信息的稳定程度划分     (1)固定信息     指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不变的信息,包括标准信息、计划信息和查询信息。标准信息主要指各种定额和标准,如施工定额、原材料消耗定额、生产作业计划标准等。     (2)流动信息     是指在不断变化的动态信息。     4.按照信息的层次划分     (1)战略性信息     (2)管理型信息     (3)业务性信息     5.按照信息的性质划分     将建设项目信息按项目管理功能划分为:组织类信息、管理类信息、经济类信息和技术类信息四大类.

    1、建设工程信息收集     (一)项目决策阶段的信息收集     项目决策阶段,信息收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项目相关市场方面的信息。     (2)项目资源相关方面的信息。     (3)自然环境相关方面的信息。     (4)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专业配套能力方面的信息。     (5)政治环境,社会治安状况,当地法律、政策、教育的信息。     (二)设计阶段的信息收集     监理单位在设计阶段的信息收集要从以下几处进行:     (1)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相关文件资料,存在的疑点和建设单位的意图,建设单位前期准备和项目审批完成的情况。     (2)同类工程相关信息     (3)拟建工程所在地相关信息     (4)勘察、测量、设计单位相关信息     (5)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信息     (6)设计中的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质量保证体系,设计合同执行情况,偏差产生的原因,纠偏措施,专业间设计交接情况,执行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规范执行的情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结果,了解超限额的原因,了解各设计工序对投资的控制等。     (三)施工招投标阶段的信息收集     施工招投标阶段信息收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设计、地质勘察、测绘的审批报告等方面的信息,特别是该建设工程有别于其他同类工程的技术要求、材料、设备、工艺、质量要求有关信息。     (2)建设单位建设前期报审文件: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3)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规律及所在地区的材料、构件、设备、劳动力差异。     (4)当地施工单位管理水平,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设备、机具能力。     (5)本工程适用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强制性规范。     (6)所在地关于招投标有关法规、规定,国际招标、国际贷款指定适用的范本,本工程适用的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及特殊条款精髓所在。     (7)所在地招投标代理机构能力、特点,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及管理程序。     (8)该建设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投标单位对“四新”的处理能力和了解程度、经验、措施。

    (四)施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施工阶段的信息收集,可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保修期三个子阶段分别进行。     1.施工准备期     (1)监理大纲;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特别要掌握结构特点,掌握工程难点、要点、特点,掌握工业工程的工艺流程特点、设备特点,了解工程预算体系(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分解);了解施工合同。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成,进场人员资质;进场设备的规格型号、保修记录;施工场地的准备情况;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工程的技术方案,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图表;进场材料、构件管理制度;安全保安措施;数据和信息管理制度;检测和检验、试验程序和设备;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等施工单位信息。     (3)建设工程场地的地质、水文、测量、气象数据;地上、地下管线,地下洞室,地上原有建筑物及周围建筑物、树木、道路;建筑红线,标高、坐标;水、电、气管道的引入标志;地质勘察报告、地形测量图及标桩等环境信息。     (4)施工图的会审和交底记录;开工前的监理交底记录;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项目监理部要求进行修改的情况;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及实际准备情况。     (5)本工程需遵循的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有关质量检验、控制的技术法规和质量验收标准。     2.施工实施期     施工实施期收集的信息应该分类并由专门的部门或专人分级管理,项目监理部可从下列方面收集信息:     (1)施工单位人员、设备、水、电、气等能源的动态信息。     (2)施工期气象的中长期趋势及同期历史数据,每天不同时段动态信息,特别在气候对施工质量影响较大的情况下,更要加强收集气象数据。     (3)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等工程物资的进场、加工、保管、使用等信息。     (4)项目经理部管理程序;质量、进度、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措施;数据采集来源及采集、处理、存储、传递方式;工序间交接制度;事故处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执行的情况;工地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等。     (5)施工中需要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标准;施工合同执行情况。     (6)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数据,如地基验槽及处理记录,工序间交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等。     (7)建筑材料必试项目有关信息:如水泥、砖、砂石、钢筋、外加剂、混凝土、防水材料、回填土、饰面板、玻璃幕墙等。     (8)设备安装的试运行和测试项目有关信息:如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管道通水、通气、通风试验,电梯施工试验,消防报警、自动喷淋系统联动试验等。     (9)施工索赔相关信息:索赔程序,索赔依据,索赔证据,索赔处理意见等。     3.竣工保修期     该阶段要收集的信息有: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如: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开工审批文件等。     (2)监理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相关记录、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监理过程中各种控制和审批文件等。     (3)施工资料:     (4)竣工图:     (5)竣工验收资料:       2、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的概念与特征     (一)建设工程文件概念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document)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二)建设工程档案概念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archives)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  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工程档案。     (三)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组成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     (四)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特征     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有以下方面的特征:     1.分散性和复杂性     2.继承性和时效性     3.全面性和真实性     4.随机性        5.多专业性和综合性     3、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一)通用职责     (1)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档案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为依据。     (2)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表格应采用统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应统一归类。     (3)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各相关单位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建设单位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对列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     (7)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8)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收费标准按照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     (三)监理单位职责     (1)应设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在项目监理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     (2)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在设计阶段,对勘察、测绘、设计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进行监督、检查。     (3)可以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编制的监理文件的套数、提交内容、提交时间,应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和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字、盖章后,及时移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收集和汇总。监理公司档案部门需要的监理档案,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的要求,及时由项目监理部提供。     (四)施工单位职责     (1)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文件管理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工程项目的施工文件应设专门的部门(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     (2)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承包单位应保证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3)可以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进行工程档案的组织、编制工作。     (4)按要求在竣工前将施工文件整理汇总完毕,再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编制的施工文件的套数不得少于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但应有完整施工文件移交建设单位及自行保存,保存期可根据工程性质以及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确定。如建设单位对施工文件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的,可另行约定。     (五)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接收和保管所辖范围应当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和有关资料。     (2)负责对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有关城建档案法规的实施。     (3)列入向本部门报送工程档案范围的工程项目,其竣工验收应有本部门参加并负责对移交的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4、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一般应为原件。     (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X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所出图纸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灿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11)工程档案资料的缩微制品,必须按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主要技术指标(解像力、密度、海波残留量等)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质量,以适应长期安全保管。     (12)工程档案资料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13)工程文件应采用打印的形式并使用档案规定用笔,手工签字,在不能够使用原件时,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保存处。

1、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与移交     (一)验收     (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在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时,应重点验收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分类齐全、系统完整;     2)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     4)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6)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3)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或一些特大型、大型的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和验收,必须有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参加。     (4)为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各编制单位、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要对工程档案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编制单位、制图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必须进行签字或盖章。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退回编制单位进行改正、补齐,问题严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交工验收。     (5)凡报送的工程档案,如验收不合格将其退回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责成责任者重新进行编制,待达到要求后重新报送。检查验收人员应对接收的档案负责。     (6)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档案的最后验收。并对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移交     (1)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2)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3)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写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4)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档案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2、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主要内容是: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收、发文与登记;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传阅;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分类存放;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借阅、更改与作废。     (一)监理文件和档案收文与登记     所有收文应在收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按监理信息分类别进行登记)。应记录文件名称、文件摘要信息、文件的发放单位(部门)、文件编号以及收文日期,必要时应注明接收文件的具体时间,最后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收文人员签字。     (二)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传阅与登记     监理工程师确定文件、记录是否需传阅,如需传阅应确定传阅人员名单和范围,并注明在文件传阅纸上,随同文件和记录进行传阅。     (三)监理文件资料发文与登记     发文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图章,对盖章工作应进行专项登记。     (四)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分类存放     监理文件档案经收/发文、登记和传阅工作程序后,必须使用科学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放,这样既可满足项目实施过程查阅、求证的需要,又方便项目竣工后文件和档案的归档和移交。     (五)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       (1)监理规划:     (2)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3)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     (4)进度控制:       (5)质量控制:     (6)造价控制:     (7)分包资质:     (8)监理通知:     (9)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10)监理工作总结:        (六)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借阅、更改与作废。    3、  建设工程监理表格体系和主要文件档案      一、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A类表共10个表(A1~A10),为承包单位用表,是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联系表,由承包单位填写,向监理单位提交申请或回复。      B类表共6个表(B1--B6),为监理单位用表,是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联系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向承包单位发出的指令或批复。      C类表共2个表(C1、C2),为各方通用表,是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等名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系表。 例题: 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     (一)承包单位用表(A类表)     本类表共10个,A1~A10,主要用于施工阶段。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       4——报验申请表(A4)       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       6.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       7.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A7)       8.费用索赔申请表(A8)       9.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       10.工程竣工报验单(A10)       (二)监理单位用表(B类表)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2.工程暂停令(B2)       3.工程款支付证书(B3)       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4)       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5)       6.费用索赔审批表(B6)       (三)各方通用表(C类表)     1.监理工作联系单(C1)    2.工程变更单(C2)     二、监理规划        三、监理实施细则        四、监理日记        五、监理例会会议纪要     六、监理月报       七、监理工作总结 八、其他监理文件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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