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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
(一)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比较高(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比较低(甲级资质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乙级50万元、丙级10万元)。因此,我国绝大多数工程监理企业不宜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
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是必然发展趋势。监理企业改制的目的,一是有利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不少国有监理企业经营困难,主要原因是体制、机制问题。改革的关键在于转换监理企业经营机制,使监理企业真正成为“四自”主体。二是有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监理企业经营困难除了体制和机制外,管理不善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有利于提高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国有企业固有的产权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分配不合理所形成的大锅饭模式,难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二)国有工程监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
1.确定发起人并成立筹委会
2.形成公司文件
3.提出改制申请
4.资产评估
5.产权界定
6.股权设置
7.认缴出资额
8.申请设立登记
9.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式
国有工程监理企业的改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股份制改革方式:减持国有股,扩大民营股。
(2)股份合作制方式:将原国有监理企业改为由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和经营者按股份共同拥有。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对企业经过资产评估后,折成股份,转让给本企业职工和经营者。
(3)经营者持大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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