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06-07-04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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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掌握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一、熟悉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的法律规定;
二、掌握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熟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行政法规的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一、了解现行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二、熟悉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
三、熟悉煤矿安全监察员的职权;
四、掌握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
五、了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六、掌握煤矿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熟悉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二、了解勘察和设计及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
三、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四、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定。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一、了解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二、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登记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规定;
三、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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