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宽度应按现行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计算。
5.0.6 桥面中心线纵断面可做成平坡、斜坡和竖曲线。特大桥、大桥和快速路上的桥面竖曲线宜按现行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中有关竖曲线规定布设。
多跨中、小桥,若采用预制梁时,则可用直折线代替竖曲线,但在纵坡变更的凸形交点处,其两坡之代数差:主干路桥不大于0.5%,次干路和支路桥不大于1%。
桥梁纵断面设计时,应考虑到长期荷载作用下的构件挠曲和墩、台沉降的影响。
5.0.7 在平原地区,当两端道路纵坡很小时,桥上纵坡:机动车专用道不宜大于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混行时不大于2.5~3%,若非机动车流量很大宜采用纵坡不大于2.5%。山区城市桥梁的两端道路纵坡和坡段长度较大时,桥面纵坡和坡段长度可予增大,但不应大于两端道路的纵坡和坡段长度。
5.0.8 桥面横断面布置:
(1)桥梁人行道或安全道外侧,必须设置人行道栏杆,其高度可取1.0~1.2m。
(2)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桥,不论有、无非机动车道,若两侧无人行道,则两侧应设安全道,其宽度为0.50~0.75m。
(3)除快速路桥外,桥面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具有永久性分隔带的桥或专用非机动车桥,两旁人行道或安全道缘石可取高出车行道0.15~0.20m。
(4)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桥,桥面为混合行驶车道或专用机动车桥时,人行道或安全道缘石高出车行道的高度可取0.25~0.40m。若跨越急流、大河、深谷、重要道路、铁路、主要航道,或桥面常有积雪、结冰,其缘石高度宜采用较大值。外侧采用加强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