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的报考人员,其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时间可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考试并申请注册执业。
七、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四科,除《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科目不发草稿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