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人考函[2006]4号各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2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05]2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均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须特别注意本次一级建造师考试为2005年度考试,考试成绩滚动以考试年度计算,不是自然年度。
二、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4月15、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4月1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月1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4个专业)
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14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13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1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各市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24日。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印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为做好此项工作,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报考级别为考1科。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已经通过2004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时,需经当地考试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