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06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函[2006]39号
各市州人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10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详见附件。《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应考人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证书条件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1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要求
五、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