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安全评价人员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为加强安全评价人员的资格管理,规范安全评价人员考试行为,体现其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2006年安全评价人员考试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另外,经研究,安全评价人员考试为每年一次,2006年安全评价人员考试时间确定在7月1日进行,有关考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6年安全评价人员考试大纲
安全评价人员考试是按照对安全评价知识了解、熟悉和掌握三个层次的要求,对应考人员进行的实际能力测试。三个层次由低到高,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内容。
了解:正确理解大纲所列知识的含义、内容并能够应用。
熟悉:对大纲所列知识有较深的认识,能够分析、解释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掌握:能够综合运用大纲所列知识开展安全评价、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一、应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水平和能力
1.能够正确理解和应用与安全生产、安全评价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能够在理解的基础上熟记和正确运用安全生产基本理论和概念;
3.能够正确应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生产过程的一般问题;
4.能够比较常用评价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并进行综合运用;
5.能够在评价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制度;
6.能够独立进行安全评价,撰写评价报告;
7.能够使用规范术语正确描述有关概念,准确表达观点;
8.能够综合运用掌握的知识解决安全评价过程的具体问题。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1.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5.掌握安全评价通则、导则等技术规范。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及安全评价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