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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06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

发布时间:2006-07-04 13:23     点击:
  
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杭人考〔2006〕24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主管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06〕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具体为: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 2:00— 4: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2日
  上午 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 2:00— 5:00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工作年限计算按人事部、建设部人发〔1999〕39号、人办发〔2001〕38和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专〔2001〕162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及要求。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市报名时间定于5月9日至12 日。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表中栏目、代码必须填全,贴好2006年拍摄的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三张和同一底版二寸照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直接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报名。续考人员,凭上年度《准考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新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和城市规划部门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严格审查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上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文件下载网址:杭州考试培训网(www.ttt.gov.cn)。
  四、答题形式及要求。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四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 2B铅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和比例尺。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
  六、考试收费。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办价格〔2000〕83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546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105元,主观题(“城市规划实务”)每人每科165元。所有费用,报名时统一收取。
  七、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由省建设厅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7052805.
  八、准考证发放办法。由单位或考生携有效证件于 10月 16日至18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九、成绩公布。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考生届时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杭州考试培训网(www.ttt.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有关的考务工作。在报考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附件下载
  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工作年限计算
  2.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从事注册城市规划师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5.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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