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过上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者请在报名表相应栏目内填写原档案号,并附上原准考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省略,报名表仍需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市属单位考生报名表由所在工作单位及市属各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规划局,县(市)区考生报名表由当地规划局汇总送当地人事局审核盖章后上报市规划局,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市规划局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并在复印件上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作出确认标注;对于要求免试部分科目的,要认真审查,明确签具审核意见,于2006年5月9-12日期间将汇总后的材料按附件4要求报送市规划局办公室(地址:大步街9号会展中心B楼,联系电话: 87729132、13857852362,联系人:林立峰)并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六、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办价格〔2000〕83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546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的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05元,主观题(“城市规划实务”)每人每科165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
教材订购由市规划局负责,有关人员可直接与市规划局办公室(地址:大步街9号会展中心B楼,电话:87729132)联系。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影响大,涉及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附件下载
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工作年限计算
2.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从事注册城市规划师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