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所需材料
1、首次报考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提供下列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 本人填写的《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以及免试部分科目人员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2、续考人员只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以及2006年的报名表即可报名。
3、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六、收费事宜
(一)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苏价报[2001]32号)的统一核定,收取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二)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20元。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大纲及教材同2004年,考生可在考试报名时同时征订。考前辅导培训由省建设厅负责。
附件:附件下载
一、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doc
二、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doc;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