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处,中央在渝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的意见》(渝人发[2003]136号)和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职改函[2005]19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6年2月20日—3月3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0日 9:00—10: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5: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5月21日 9:00—10: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0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
㈡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重庆市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要求
㈠ 报名卡报名程序
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1份,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和1寸黑白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保证《报名卡》上照片质量,无遗漏;《报名卡》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考生或被委托人填涂《报名卡》各栏目信息须完整准确,不能漏填、错填。否则,责任自负。
㈡ 现场摄像报名程序
1.考生须携带报考条件规定的证件和所在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直属报名点报名。
2.考生委托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1寸黑白免冠近照1张和报考条件规定的证件以及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到直属报名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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