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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06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

发布时间:2006-07-04 13:1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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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5.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8.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份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06年5月22日-5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截止)

  2.报名地点:贵州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执业资格注册服务中心  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省建设厅二楼)

  3.联系电话:0851-5360013  5360012

  4.联系人:  徐红    杨矸

  5. 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老考生只提供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免试人员除外):

  (1)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份,往年参加考试的老考生一定要将档案号(在去年的准考证上)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填写报名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若因书写造成的错误后果自负;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帖在报名表上;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所在单位出具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

  (5)符合免试部份科目条件(一)的人员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四张,每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写上名字及单位帖在报名表上。禁止用电脑扫描或打印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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