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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04 12:1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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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人事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各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中央在黔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4号)精神,为了做好2006年度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场设置在贵阳,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擦、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一定条件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份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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