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0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 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9月3日之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06年6月9日-1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 4:0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田林路191号)
报名点代码:2818
联系电话:64855322-253、258
2.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逸仙路58号)
报名点代码:9696
联系电话:65161655
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安全培训研究中心(国康路46号,同济大学北校门、同济大学科技大厦608室)
报名点代码:2804
联系电话:35013887 64941443 64945005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携带2005年度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直接办理报名手续(填写考试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05年度考试的考生凭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转考证明报名,否则往年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