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办发〔2006〕69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9-10日举行,共设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 9月9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 下午2:00-4:30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
| 9月10日 | 上午9:00-11:30 | 安全生产技术 |
| 下午2:00-4:30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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