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6]7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具体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9、10日两天。请各单位按《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区设置同去年,即除泰州市(并入扬州市)、宿迁市(并入淮安市)两市之外,其他各市辖市均设立考点考场。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编程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报名点要公示此要求,各考点在考试时要严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