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组织分工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事相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9、10日两天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不得使用涂改带(液),其他物品应统一存放。“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