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方式
1、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
2、“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考试时由考点给每位考生配发2张16开草稿纸,考后收回。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3、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用书、考试大纲在报名时一并预订,有关考试前的培训工作,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另文通知。
(二)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的比例上交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华乐路办事处,帐号:44-037301040004136。
附件:1.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3.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4.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6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情况汇总表(略)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1
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